
本报讯 近日,中方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居民潘某违规停放电动车且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开出罚单。
5月7日,消防监督人员对中方县天鸿香山别院小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小区10栋二单元入户门厅违规停放电动车,消防监督人员责令车主潘某当场整改,潘某不听劝阻,拒不改正,上述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消防监督人员迅速对违停的电动车进行拍照取证,对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相关规定,给予潘某处罚款人民币100元整的行政处罚。
目前,潘某已将电动车停放至规定区域。(詹加福 张玲慈)
责编:杨丽群
来源:怀化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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